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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的意見通知
各村、各單位:
為深入推進綜治平安基層基礎建設,進一步提升基層基礎建設水平、提升基層基礎工作能力,根據“9.22”全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現場會精神等一系列文件,起草了我鎮(zhèn)《關于深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的意見(征求意見稿)》?,F將其印發(fā)給你們,請邊學習、邊執(zhí)行。
附件:中共**鎮(zhèn)委員會關于深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的意見(征求意見稿)
中共**鎮(zhèn)委員會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
中共**鎮(zhèn)委員會
關于深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基層基礎建設的意見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入平安南陽建設的若干意見》,按照實現“雙安”、推進“雙治”、夯實“雙基”和“急則治標、緩則治本、長則建制”要求,現就深入推進綜治平安基層基礎建設,進一步提升基層基礎建設水平,提升基層基礎工作能力,為打造平安**提供更加堅強有力的保障,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建立健全基層組織
1、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健全黨的基礎組織體系,推進城鄉(xiāng)社會黨組織建設全覆蓋,加大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力度,全面推進各領域基層黨建工作。推動基層黨組織強化服務功能、改進服務作風、提高服務能力、完善服務保障。強化基層黨組織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中的責任,充分發(fā)揮其領導核心和戰(zhàn)斗堡壘作用,組織領導群眾化解矛盾、預防犯罪、加強管理、維護穩(wěn)定,充分發(fā)揮基層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帶領群眾共創(chuàng)平安、共建和諧。對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學習蘭考縣“六步工作法”,進行集中整頓,著力治弱、治亂、治窮,提升基層黨建整體水平。
2、加強基層政法綜治組織建設。進一步完善縣、鎮(zhèn)兩級綜治委(辦)的工作職能、內設機構、體制機制、規(guī)章制度和保障措施,充分人員力量、提高隊伍素質,落實專項經費、改善工作條件,形成責任明確、關系協調、管理規(guī)范、運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組織體系。鎮(zhèn)綜治辦主任由黨委書記擔任,第一副主任由鎮(zhèn)長擔任,紀委書記擔任常務副主任。配齊配強鎮(zhèn)專職綜治辦主任(副鄉(xiāng)級待遇)、派出所所長、司法所所長、法庭庭長、監(jiān)察室主任、信訪辦主任、人武部部長等可兼任綜治辦副主任,綜治辦配備3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綜治辦專職主任、專職工作人員專門從事綜治工作。村(社區(qū))設立綜治工作站,黨支部書記擔任站長,村(居)委會主任擔任副站長,并配備至少1名綜治協管員,負責治安、調解、信息、宣傳等工作。自然村配備綜治信息員(治保員),推動基層政法組織規(guī)范化建設,按標準配齊配強派出所警力;加強司法所組織隊伍建設,落實司法所規(guī)范化建設標準,引導政法綜治部門優(yōu)秀干警干部到基層工作,充實穩(wěn)定基層政法綜治隊伍。
3、加強內部單位綜治組織建設。獨立辦公單位和規(guī)模以上企業(yè)成立綜治工作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主要領導全面負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并配備必要的專職工作人員。根據規(guī)模大小,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設立綜治工作站或綜治聯絡員,健全民調、治保組織,負責本單位的社會治安防范、火災事故預防、矛盾糾紛化解、流動人口管理等工作。積極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加強自律、遵紀守法、履行社會責任。推行政府購買審核組織服務,用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
二、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網絡
4、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平臺。在鎮(zhèn)、村兩級建立健全由黨委、政府統(tǒng)一領導,綜治辦牽頭,派出所、法庭、司法行政及維穩(wěn)、信訪等部門參加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綜合平臺,負責組織協調轄區(qū)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對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進行受理、辦理、督辦、回復等。在鎮(zhèn)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站,在村(社區(qū))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工作站(室)納入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完善維穩(wěn)、信訪、公安、國家安全和相關單位參加的“4+1”應急處置機制,妥善處置群體性、突發(fā)性、極端性事件。
5、暢通矛盾糾紛反映發(fā)現渠道。鎮(zhèn)、村兩級設立24小時接訪電話,建立群眾信訪信件免費郵遞綠色通道,全天候受理群眾訪求。健全矛盾糾紛情報信息網絡,建立專兼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信息員隊伍,每個網絡配備若干名信息員,及時掌握動態(tài)信息。
6、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建立村(社區(qū))基層黨組織、自治組織、社會人士相結合的調解組織。加強村(社區(qū))民調組織建設,配強配好民調主任,每個村(社區(qū))至少配備1名專職民調員,納入公益性崗位管理,并根據需要配備若干名兼職民調員。完善“三調聯動”工作體系。落實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制度,推廣跨村連片調解、流動調解機制,探索完善以調解員姓名命名的個性化調解工作室。
7、整合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力量。吸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組織等第三方參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發(fā)揮老黨員、老干部、老教師、老模范、老軍人等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中的作用。按照政策引導、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專業(yè)輔助的原則,引入市場機制,創(chuàng)新矛盾糾紛化解方式。
三、構建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
8、加強視頻監(jiān)控建設。落實《河南省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管理條例》,開展“視頻監(jiān)控建設管理年”活動,2014年底前基本建成覆蓋全鎮(zhèn)的視頻監(jiān)控體系。鎮(zhèn)村主要街道、路口、高速公路出入口,易發(fā)案地區(qū)敏感部位,穿越國道省道、鎮(zhèn)村的主要出入口,主要卡口等公共區(qū)域,學校、醫(yī)院、超市、賓館、景點等重點部位,危險物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文化娛樂場所、金融營業(yè)網點等重點單位,視頻監(jiān)控覆蓋率均達到100%;村莊主要道路、出入口的覆蓋率達到90%。
9、加強群防群治力量。壯大鎮(zhèn)、村兩級專職治安巡防隊伍,鎮(zhèn)、村專職治安巡防隊分別達到15人以上、20人以上。。完善群防群治激勵機制,實行重要治安信息報告獎勵和保護制度,健全見義勇為宣傳弘揚、表彰獎勵、醫(yī)療救治、撫恤安置等機制。
四、完善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
10、健全鎮(zhèn)、村兩級綜合服務管理中心。在黨委、政府領導下,在繼續(xù)堅持“一辦三隊三中心”的基礎上,依托群眾訴求調解中心、鎮(zhèn)人民調解委員會建立鎮(zhèn)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站,依托巡技防控中心成立網格化管理辦公室。由綜治部門牽頭,按照應進則進,應進必進的原則,整合基層力量、資源,組織政法、維穩(wěn)、信訪、民政、社保等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部門進駐中心,實行集中辦公、集成服務、集約管理,形成集矛盾化解、治安防控、便民服務、維護穩(wěn)定、平安建設于一體的工作平臺。
五、推動城鄉(xiāng)網格化服務管理全覆蓋
11、完善網格合力劃分。根據地理布局、面積大小、人口規(guī)模、傳統(tǒng)習慣、管理難度等因素,按照規(guī)模適度、任務相當、方便群眾、無縫覆蓋、沒有交叉、動態(tài)調整的原則,將村和社區(qū)劃分為若干網格,把人、地、物、事、情、組織全部納入網格管理,建立職責明確、管理精細、信息共享、渠道暢通、服務有效的網絡體系,把服務管理延伸到戶到人。農村社區(qū)、已經城鎮(zhèn)化和外來人口較多的村,可參照城市社區(qū)劃分網格。地廣人稀、偏遠山區(qū)的農村,可按照網格化管理的理念,因地制宜采取精細化服務管理措施。
12、健全網格工作機制。建立黨政領導、綜治協調、部門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格局。建立鎮(zhèn)、村兩級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機構,加強對網格化工作的管理。各村各單位要保障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有固定辦公場所和必要物質裝備,實行網格服務公示制度,將網格平面圖和網格員的姓名、照片、職責、聯系方式等在網格內醒目位置進行長期公示,方便群眾辦事,接受群眾監(jiān)督。有條件的地方,在網格建立黨支部、黨小組,建立下沉網格事項審批準入制度。職能部門擬向網格增派任務,必須經過相關單位審批,并按照“權隨事轉、人隨事轉、費隨事轉”的原則,保證網格有人力、有財力、有能力完成任務。
六、加強對基層基礎建設的組織領導
13、落實工作責任。各村各單位主要領導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基層基礎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綜治辦各專項組抓好自己業(yè)務范圍內的基層基礎建設,綜治辦各成員單位在加強本系統(tǒng)綜治基層基礎建設的同時,充分發(fā)揮職能作用,從政策、資金、項目、技術等方面加大對整體綜治基層基礎建設的支持力度。
14、深化平安創(chuàng)建。大力開展平安村、平安社區(qū)、平安單位和平安校園、平安醫(yī)院、平安商場、平安景區(qū)、平安交通、和睦家庭及無邪教基層單位等創(chuàng)建活動,以此為載體推進綜治基層基礎建設。力爭2014年底全鎮(zhèn)“平安村”、“平安社區(qū)”達到65%以上,“平安單位”達到60%以上;2015年底均達到80%以上。
15、加大宣傳力度。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百姓容易接受的大眾化、實用化、常態(tài)化形式,搞好主題宣傳、媒體宣傳和社會宣傳,大力宣傳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的重大部署、取得實效、先進經驗、英模任務等,提高群眾的知曉度和參與度,夯實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的社會根基。每年3月為全鎮(zhèn)綜治工作和平安建設宣傳月,各村各單位要積極主動策劃開展大型主題宣傳活動,形成宣傳高潮。
16、完善獎懲措施。把綜治基層基礎建設納入黨委、政府年度目標管理,并提高其在綜治工作和平安建設考評中的分值權重。對進度快、質量高的地方和單位,在評先表彰時優(yōu)先考慮;對沒有按質按量按時完成任務的,取消年度綜治工作和平安建設評先資格;對發(fā)生重大案事件的地方和單位,要倒查、追究基層基礎建設不力的責任,實行掛牌整治、重點管理、一票否決。各村各單位開展綜治基層基礎建設情況記入相關領導綜治實績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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